答:您好
根据以下文件,一般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低于100,000的企业将减少另外两种税收。
食水[2016]号1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相关政府免税额的通知
教育部,水利部,州,自治区,直接依赖中央政府的直辖市,市财政局(办公室),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有关扩大政府免税范围的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1.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和节水建设资金的免税范围为月销售额或当期月度税前转折额为10000元(季度税销售额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付款方)将扩大到每月付款额或纳税人销售额不超过100,000元(季度销售额或季度收入不超过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