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使用原子弹,从未在中国首次使用!
2)
如果与敌人发生战争,则第一轮弹丸是一枚普通炸弹,而第二轮原子弹则不违反“不先使用”的原则!
3)
没有被无核国家使用和威胁:尽管有核电厂或核材料,即使有核国家!
当然,它可能会被使用或受到威胁!
中国的原子弹政策可以用很多方式来解释!
假设对台湾使用原子弹可以有效减少大陆士兵的伤亡,这种借口并不违反中国的三大核武器原则:台湾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中国的领土。我们不对其他国家使用原子弹。
因此,我们没有违反“对非核国家的不使用和使用核武器的威胁”!
由于它不是一个国家,因此在台湾使用它是合理和合法的!
